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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毕业设计 “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毕业设计
“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毕业设计导师队伍建设,有效利用校外人才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提高毕业设计作品及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在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中推行“双导师”制。“双导师”制是校内外导师结合,共同完成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为保证本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导师”的配备
“双导师”由1名校内指导教师和1名校外指导教师组成。“双导师”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一比一配备。
二、导师基本条件
(一)毕业设计导师聘任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了解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特点。
3.能够配合学校毕业设计方案的安排,按时按质完成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二)校内导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专项条件:
1.原则上需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鼓励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技能大师等高层次人才承担指导工作。
2.教学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教学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研成果突出。
(三)校外导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专项条件:
1.具有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备指导毕业设计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能力,乐于参与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2.具有较强实践技能,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丰富从业经验,从事的工作与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所要求的专业契合度高。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或从事其他专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4.具有较高深专业水准的人选适当放宽条件。
三、导师基本职责
(一)校内导师的基本职责
1.校内导师为本毕业设计指导第一责任人,其基本条件、职责、要求、课时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把握毕业设计的方向与理论指导:包括学生的理论知识储备、文献检索方法、研究方法和作品创作的培养,做好被指导学生的管理工作。
2.事先收集学生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并与校外指导教师一起组织学生集中答疑。
3.校外指导教师协同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全程指导工作。
(二)校外导师的基本职责
校外导师的工作应与校内导师结合并共同完成以下职责实施时两位导师必须同时到场。
1.指导学生结合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选定毕业设计题目。
2.每周至少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提供线下或线下指导1
3.加强学生设计过程控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仔细审阅,提出优点和不足,并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4.联合校内导师撰写毕业设计综合意见,应邀担任答辩评委。
、校外导师的管理考核
1.“双导师”实行两级管理。学校负责“双导师”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二级学院负责“双导师”的组织落实。
2.二级学院做好校外导师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聘任等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课程开设前一周,填写《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外导师审批表》报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备案。
3.二级学院为校外指导教师发放外聘教师证书。聘期一般为1学期,聘期结束后,根据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可续聘。
4.校外导师的课酬发放包括两个部分:基本课酬、奖励课酬。经二级学院认定已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任务,并提供指导工作过程资料,学校检查合格后可发放基本课酬。奖励课酬发放以毕业设计作品质量为主,校外导师联合校内导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获评优秀者,按学校相关标准发放奖励经费。
五、其它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外导师审批表

姓名

 

兼课院部

 

工作单位

 

职务

 

专业

 

学历/学位

 

指导班级

 

所获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及所获荣誉

 

 

 

 

 

 

聘任

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

            

审查意见

教务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   

                   

组织人事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